在2020年12月31日(含)前已購置的專用車輛,稅務機關依據(jù)《免稅圖冊》以及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為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xù)。納稅人在2021年1月1日(含)后購置的專用車輛,稅務機關依據(jù)車輛電子信息中標注的免稅標識以及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所需要提供的其他資料,為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xù)。

20201224105843650


    舉例說明:甲納稅人于2020年12月30日購置一臺專用車輛,于2021年1月5日辦理納稅申報,主管稅務機關依據(jù)《免稅圖冊》和納稅人提供的《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車輛合格證明、車輛價格憑證等資料,辦理免稅手續(xù);乙納稅人于2021年3月1日購置一臺專用車輛,主管稅務機關依據(jù)該車輛電子信息中標注的免稅標識和納稅人提供的《車輛購置稅納稅申報表》、車輛合格證明、車輛價格憑證等資料,辦理免稅手續(xù)。

(文章轉自專汽網(wǎng)https://www.17350.com/news/656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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